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要求,集团党委、纪委推出“园林·党纪课堂”专栏,通过理论解读、案例分析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教育引导每一位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党纪责任追究对象方式一览
课程导学
具体追究方式为:
《条例》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二)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
(五)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六)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
内容转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