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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林集团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8-04浏览人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0日至12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苏州园林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9日,巡察组向苏州园林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公布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1. 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苏州园林集团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巡察反馈会后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集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全方位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成立了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魏世震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包维明任副组长,党委班子成员全部参加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组,由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卫安任工作组组长,集团各职能部门、集团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全员参与,切实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委的主要工作,对照巡察组反馈的3大方面24项问题,上下联动推进,分析原因、查找症结、制订措施、逐项销号。

  2. 细化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的原则,成立重点事项整改工作专班,在按计划推动各项整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负责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点问题”的整改工作,每月研究并动态报送整改情况,确保“点人点事点问题”整改工作一招不让,事情有回复,问题能解决,人员受教育。

  3. 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整改实效。4月至6月期间,苏州园林集团党委组织开展多次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巡察工作要求,明确整改工作事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产生原因;召开专题党委会,理清“三张清单”,细化整改方案,保证巡察整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推进。集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到基层对整改工作进行巡察,及时收集下属单位和干部职工有关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与关键岗位、关键部门相关人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标杆意识,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二、整改落实情况

  苏州园林集团党委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精神,针对3大方面24项问题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负责人和时间进度安排,确保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得到具体、全面的贯彻落实。

  1. 关于“政治优势彰显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强化政治引领作用。一是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相关讲话内容,进一步强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论述精神。二是全面梳理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的进展情况,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实现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全覆盖。

  (2)找差距、补短板、强措施,组织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结合上级要求,研究制定集团层面《对标世界一流价值创造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初稿),已于5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现场对标讨论。印发《苏州园林集团层转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等有关文件的通知》,要求各成员企业对照标准和要求,制定本企业的价值创造行动方案并展开对标讨论,已于6月底完成。

  (3)落实服务国家战略对外业务拓展的保障机制。一是将“服务国家战略对外业务拓展”指标列入企业年度考核范围,并正式作为苏州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二是督促基层单位强化责任、落实激励机制。股份公司要求市场部和各分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出台《苏州园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拓奖励办法》,加强对市场开拓人员的激励;设计院成立规划设计项目组,成立雄安分院、厦门分公司,积极参与设计投标。三是形成阶段性成效。积极响应国家战略,落实服务京津冀一体化战略项目9项,长三角一体化项目45项,海上丝绸之路项目1项,“一带一路”项目3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项目1项,中原崛起战略项目1项。

  2. 关于“方向引领、顶层设计和政策优化上举步不前”问题的整改。

  (1)坚持党政同责,进一步加强集团党委、董事会、经营层对法务合规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和纪律监督工作的领导。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月度报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实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月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下属单位对诉讼纠纷、安全事故、违纪违法等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报送。明确对集团各子公司发生的诉讼案件做半年度总结和分析报告,已于6月底前完成。

  (2)加强对基层单位合规管理、安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召开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江苏省消防条例》,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方面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召开“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和相应工作推进会。安全办协助集团党委领导以“四不两直”方式对景区、施工工地及出租物业进行安全检查,共发现隐患问题6个,现均已整改完成。集团纪委先后组织开展对公款旅游隐形变异问题和专业资格证书违规挂证行为的专项排查检查,确保摸清底数,及时发现问题线索。

  (3)研究制定集团和重要成员企业的战略定位、发展方向、提升规模竞争力工作计划。

  研究制定战略性文件。一是研究制定《苏州园林集团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目前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中。二是研究制定《园林集团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和《园林集团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初稿,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正式印发落实。

  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一是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集团体制机制改革调整优化苏园、园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及《苏园公司融合发展人员竞岗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工作。4月已完成两家公司吸收合并中的组织架构调整、领导班子分工、部门重新配置、人员一体化竞岗等工作。一甲公司已进入虎丘湿地公园的运营策划和服务的筹备阶段。二是已下发《关于苏州园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施工业务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园发建管公司退出营造板块,不再承接新的施工业务。三是推动园发建管下属梓胥营造公司股权转让至园林股份公司,园发建管公司已上报《关于苏州园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协议转让苏州梓胥公司股权的请示》,目前正在稳步推荐转让流程中。四是增强营造板块核心竞争力,推动集团增资园发建管公司收购园林股份公司其他股东股权,现已完成审批流程,预计7月完成整体收购工作。

  持续提升规模竞争力。一是拓展业务板块,通过股权投资项目设立一甲公司、园泽公司、叶山岛公司,延伸产业链推进业务。二是推动石湖一体化运维工作,形成《石湖景区免费开放区域一体化运维方案》,与园林局落实管理权移交和委托管理实施方案,完成越城遗址公司股权整合,提升石湖整体竞争力。

  (4)股份公司依据自身优势,积极拓展市政、装修领域的工程项目,已成立资质升级专项工作机构;同时,根据住建部房建、市政资质管理要求,工程部在2月对公司情况做了深度摸底,拟定了《人才需求》计划。香山古建公司深耕苏州市场,2023年苏州市场业务量占总体业务量的78.13%;完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含市政类)综合考评,并取得专业承包园林古建A级,市政总承包B级。

  (5)股份公司制订了2023年度市场拓展计划,预计2023年公司在苏州本地业务收入达3亿。通过集团牵线与重点项目(古城保护、美丽乡村、山体保护、古镇古村落保护)甲方积极开展对接。优化完善市场部营销团队绩效考核管理办法,7月中旬完成市场部绩效考核方案。

  (6)股份公司、香山古建公司先后制定《苏州园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拓奖励办法》、《全员营销激励方案》,鼓励全体员工参与营销,整合相应的市场信息,精准跟踪项目。股份公司对分公司进行整合,原19个分公司整合为13个分公司。对资质出借情况和外包情况亦已全面落实整改。

  3. 关于“重大事项决策党委前置研究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制定并实施《苏州园林集团党委关于开展星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党支部会议内容,讨论事项范围、充分履职情况,完善基层党组织决策前置相关规定。

  (2)出台《苏州风景园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办法(试行)》,确保董事会基础建设、日常运行、实际效果等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发挥董事“德、能、勤、绩、廉”履职能力。规范董事会工作要求,印发《关于规范成员企业董事会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运作,促进董事会依法履职。要求各成员企业明确董事会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健全董事会规章制度,加强董事会会议档案管理,落实董事会职权材料,完成董事履职报告和董事评价意见表,完成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董事会评价意见表,并于5月26日完成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资料的标准化报送。

  (3)已明确要求股份公司杜绝以会签代替会议研究。要求股份公司、设计院对支委会、董事会记录缺失情况进行整改,安排专人记录。

  4. 关于“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全面梳理股份公司、风旅公司组织架构,根据公司发展方向,依托集团党委换届,选配责任心强、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合适人选担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按照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厘清基层党组织委员会、董事层与经理层管理权限,形成党组织前置讨论,董事会决策及经理层贯彻落实的工作格局。

  5. 关于“‘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苏园公司已于2022年底中标环古城河健身步道物业管理及绿化养护招标项目,并完成《环古城河健身步道娄门段物业管理及绿化养护采购合同书》的签订工作;已于2023年4月份完成《虎丘湿地公园(相城片区)绿化养护服务合同》的签订和虎丘湿地公园(相城片区)绿化养护移交工作。

  (2)一甲公司充分发挥策划运营能力,有效盘活石湖、虎丘资产,增收创收,积极拓展市场业务。在石湖滨湖景区,积极利用存量资源,引入合作、自营项目,增加收益;同时积极对接外部市场,积极探索“走出去”发展,已与海南州政府签署《海南州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及后续经营。

  (3)进一步加强越城公司在渔家村项目的管理力度,提升开发建设和策划的质效。一甲公司积极参与前期策划及相关研讨会议等,输出专业思考建议与招商、运营建议,目前拟参与渔家村运维策划项目投标。集团已委派具有丰富项目管理和景区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越城公司管理层成员,进一步加强在建项目管理。

  6. 关于“难点痛点问题议而不决、久拖未果,抱有‘以时间换空间’侥幸心理”问题的整改。

  (1)江枫公司清算过程中的相关疑难问题,目前正采取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推进争议解决,其他历史遗留问题,也以形成相关事宜处理方案并向市国资委进行了专题汇报0。

  (2)有序推进全员任期制和契约化考核工作,督促指导各基层单位制定2023年度任期制和契约化考核指标,要求充分体现差异性。

  7. 关于“‘苏州园林’、‘香山古建’两个品牌擦而不亮,香山帮非遗技艺传承乏力”问题的整改。

  (1)充分运用股份公司作为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中心的优势,通过技能等级考核,提升香山帮高级技师数量,加大职业技能考核力度培养人才。

  (2)加强互联网宣传力度,组建抖音直播专项小组,搭建直播间,根据时间节点、培训进展,主动策划专题,推出专项直播,争取在社会上形成宣传热度,打造品牌IP。

  (3)加强苏州市古建项目参与力度,积极寻求参与苏州市古建项目,以大师领衔打造为宣传点。大力实施校企合作,适当提升工匠待遇。

  8. 关于“风险研判不全面,把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梳理集团各子公司诉讼案件情况,督促各子公司每月常态化报送诉讼案件进展月报表,明确诉讼案件审理阶段和进展,对未结案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对应收账款回收建立内部考核机制和激励办法。

  (2)全面梳理PPP项目回款情况,分类制定PPP项目款项催收计划,对正常完成运营期考核的项目由各项目公司按合同向业主方催收,明确专人负责催收工作,对未完成绩效考核的项目,要求项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督促业主方尽快完成考核流程,加快推动款项回收。  

  (3)全面梳理集团担保业务,对于超比例担保业务,确保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反担保手续。

  9. 关于“资产管理隐患叠加,摸排不细、底数不清、失管失察”问题的整改。

  (1)对存在问题的虎阜大桥地块产权情况及后续处理工作一抓到底。2022年11月28日致函市资规局,要求确认被公告收回事宜及明确被收回的地块情况,于2023年1月中旬收到了市资规局复函。产证注销后所缴纳的土地税费已与税务局沟通,目前正在推进办理退税工作。

  (2)督促苏园公司完成对娄门城墙一商户拖欠租金的追缴工作,拖欠租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前全部追缴到账,并于2023年3月完善租金催缴机制,制定租金收缴周报与月报办法,以提高收租效率,降低欠租风险。

  (3)进一步提高风险管控能力,截止5月底,完成梳理公司制度40份,其中修改制度10份,新增合规类,物业管理类、绿化保洁类制度8份,待全部制度梳理完成后,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再经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10. 关于“落实风险防范制度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1)股份公司摸排原有11家异地分公司,注销沧州、凤阳、成都等3家分公司;对武汉、合肥、厦门3家分公司及姑苏区分公司办理工商经营范围变更;对于杭州分公司办理了负责人的变更。

  (2)对各分公司及相关印章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照制度规范,严格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管理印章,安排专人管理公司印章、法人章,公司所有的印章使用均有流程审批,盖章均安排在印章使用室内进行,全程有摄像头监控录像,盖章后均保留复印件。

  (3)股份公司持续向俞景春追讨款项,已要求俞景春从2023年4月起制定还款计划,争取在2023年12月30日前还清欠款。

  11. 关于“合规机制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

  (1)定时召开合规管理联席会议,扩大合规会议议事范围、完善会议内容,上半年度会议已召开。

  (2)成立集团法务风控中心,完善法务工作队伍,已于4月26日完成了法务中心专员的内部招聘工作,并于5月24日发布了外聘法务中心人员公告,目前已完成简历初筛,正在推进复试工作。

  12. 关于“流程与制度衔接不畅”问题的整改。

  (1)集团各子公司已完善合同审核、制度制定、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核台账。各子公司逐步修订2023年内控制度汇编及流程。股份公司和香山古建公司工程部在根据年度检查计划的基础上已加大项目巡察频率、覆盖率,检查内容根据项目现场建设进度持续更新完善。

  (2)严格执行审核程序。集团全面排查投资项目与主责主业的关联度,进一步规范股权投资要求,投资企业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提交集团党委会、董事会审议前,必须根据《苏州园林集团股权投资项目审批表》要求,完成项目审批工作,确保股权投资要求落实到位,审批表中将“是否符合主责主业”作为先决条件规范。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股权投资项目审批,2023年的投资项目:新设叶山岛公司和对园发建管公司增资用于收购园林股份公司其他股东股权等,均在提交集团党委会、董事会审议前,根据审批表要求完成前期项目审批工作,确保投资项目聚焦主责主业。

  (3)加强落实合同责任。集团全面排查集团所属重点成员企业应收账款情况,账龄分析,查找原因,建立项目清单,摸清底数。落实应收账款长效机制。分解任务责任到分公司;将应收账款回款率列入常态考核内容,如股份公司要求年度回款率不低于65%,与薪酬挂钩。香山公司将分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人明确为应收账款催收第一责任人,并与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签订目标责任书。

  建立应收账款分析研判机制。一是积极与甲方探讨争取多种回款方式,如工抵房、商票保贴、应收账款保理等。二是对已经发生违约的项目,提请法务部门提前介入项目风险研判,尽早提起法律诉讼流程,利用财产保全方式锁定对方资产。

  13. 关于“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要求各成员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月度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每月定时报送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巡察反馈以来,共自查发现隐患问题48个,现均已完成整改。集团安全办持续推进“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每月对集团系统景区、办公场所、既有建筑等重点区域及领域进行巡检,巡察反馈以来,共累计发现问题28个,现均已完成整改。围绕“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精心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等各项活动,坚持动态上报防灾减灾工作相关情况。

  (2)建立异地项目安全生产巡检工作机制,每季度及重要节日节点安排专人赴一线项目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指导和检查。近期,对安徽、河南、泰兴、宜兴等地的项目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5个,现均已完成整改。

  (3)对于虎丘湿地公园、石湖景区所发生之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均已完成整改。目前集团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月度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单位在事故发生半小时之内,第一时间向集团安全办、集团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在月度汇总报告。

  (4)举办2023年苏州园林集团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暨“安全领航 青春护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等主题活动,将岗位实操与安全生产技能学习相结合,提升职工安全生产水平与能力;深化防灾减灾工作,各单位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开展“VR虚拟火灾逃生”演练等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安全防范应对能力;坚持线上和线下宣传方式相结合,借助集团公众号、电子屏、展板等载体平台,宣传防灾减灾日的基本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推动防灾减灾“五进”工作落实落细,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全员负责的工作氛围。

  14. 关于“购买服务存在高估、虚报现象”问题的整改。

  (1)督促苏园公司对近3年内金额超过30万采购进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对《采购管理制度》《财务开支管理办法》等制度及采购流程进行了梳理和优化。

  (2)在新修订制度中,明确询价比价原则: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价格。明确招标采购基准,超过3万以上采购都需严格按询比价流程执行。同时明确报销原则:经办人报销“办公用品”、“固定资产”“服务采购”等费用发票必须附有数量、单价或内容明细。

  (3)在流程优化上,成立评标委员会,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由具体采购部门和评标委员会共同完成;对于专业性项目采购,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跟踪审核把关。

  15. 关于“费用承担与协议约定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厘清苏园与一甲两家公司之间的主责主业及业务分工,列出详细活动清单,确保石湖邀月等各项重大活动能够按照既定的流程和责任划分进行,切实明确各自对于景区运营职能的责任与义务。同时,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划分,公示部门职责范围。

  (2)已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将于8月份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进一步强化制度的通达性,确保员工有明确的职责意识和规范执行意识。

  (3)已成立合规风控部,建立和逐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对业务流程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活动的合规性,筑牢风险防范篱笆。同时,设置反馈渠道,鼓励员工在发现问题或有建议时能及时反馈。

  16. 关于“合同签订存在坐支现象,支出与收入直接相抵”问题的整改。

  (1)督促相关下属企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杜绝以支抵收和坐收坐支现象。一甲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管理办法》、《财务开支管理办法》,明确收支管理的流程和责任,确保收支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对企业的收支情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内部管控,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机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杜绝财务人员的违规操作;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财务管理能力,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避免出现收支混乱的情况。

  (2)苏园公司石湖景区越来溪地下停车场自2023年1月1日起,无人收费系统已全面启动,实现试点自营模式。原石湖景区停车场合同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 2024年1月1日起实现石湖景区停车场自营管理全覆盖。另2024年1月1日起物业服务项目也将独立发包采购。

  (3)在景区运营和营销活动方面,加强财务预算管理、过程管理。一甲公司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计划,包括收入、支出、利润等方面的预算,并其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及时调整预算计划;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制度对各项支出进行审批和监控,确保每一笔支出都符合公司财务预算计划;加强对收入和支付情况的真实反应,确保账目清晰、准确,避免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方面的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实性和准确性。

  (4)强化对企业合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一甲公司成立纪检小组,以纪检小组相关人员实施对公司自身的合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对于不明确的业务、管理工作加强与集团相关部门沟通;建立合规管理相关制度,对运营、办公室、财务、活动等相关流程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17.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1)制定完成2023年度集团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个人清单并公开公示。集团党委在今年3月印发了《关于实行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双报告制度的通知》,强化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纪检工作负责人书面报送履职情况报告,并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进行述职。

  (2)切实强调对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规范执行,对下属企业开展党组织决策前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专项监督检查。

  18.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1)组织召开集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回顾总结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对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抓好落实。召开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委会,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并作出决策。

  (2)已于3月下旬至4月中旬完成集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调研工作,针对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基层单位纪检组织体系建设、人员配备、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提交集团党委。

  (3)已于5月组织集团纪检干部赴广西百色干部学院开展纪检知识教育培训,通过培训教育努力提升基层纪检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4)强化对基层单位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专项督察检查。在6月各单位全面完成自查的基础上,拟于7月联合各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各单位切实加强对预算、决策、采购、生产各环节的制度建设与执行力度,进一步增强工作规范性。

  (5)组织开展重点项目作风效能建设监督检查,要求各基层单位按月报送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对各基层单位重点项目在时序进度、质量安全、合规管理、遵规守纪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全流程把控并适时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19. 关于“经常性思想工作不细致”问题的整改。

  (1)督促各基层单位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党员思想动态和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的关心关注。已制定并印发《苏州园林集团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谈话的工作指引》,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纪检委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做到约谈全覆盖。

  (2)廉政教育方面,通过双月例会及纪检干部教育整顿工作,开展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赴苏州监狱开展现场警示教育等活动。对相关典型案例做好通报,强调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鼓励、发动基层单位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在5-8月期间组织开展集团系统廉洁主题微视频大赛。

  (3)强化廉政风险排查,五一端午期间对风旅公司、设计院、一甲公司、园泽公司四家基层单位开展了廉洁风险防控专项检查,并相应提出四条整改完善意见。

  20. 关于“‘四风’整治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关于精简会议、改进会风,切实提高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的举措》相关要求,以高效、精简、节约、可执行原则指导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会议效能检查督办。

  (2)督促各基层单位开展“四风”整治专题学习,坚决抵制与业务往来单位违规吃请现象。

  21. 关于“党建工作指导联系实际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结合2023年度党的建设高质量考核要求,已草拟《苏州园林集团党委关于开展星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将年度党建考核纳入评价体系,并明确计分细则。已于6月完成征求意见,予以印发落实。

  22.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已与市委宣传部沟通,目前根据专项反馈的5个方面制定了整改方案及报告,正在稳步落实中。

  23.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干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选编》等党内相关文件制度。

  (2)全面修订《苏州园林集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着重强调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监督,做好廉洁自律情况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提拔条件的人员监督提出暂缓提拔意见。

  (3)启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博》,规范做好人事专项记录。

  (4)全面摸排退休人员留用情况,要求相关留用单位出台留用制度,每年向集团报备留用人员情况及薪资待遇,以备后查。

  24. 关于“人才培育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1)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加大香山人才培养力度,实现工匠梯队建设。

  (2)制定了《苏州风景园林投资发展集团招聘管理办法》,完善员工退出机制。

  (3)制定《苏州园林集团干部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突破年龄限制,大胆开展干部岗位交流工作,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与水平,拓宽干部交流平台和锻炼渠道。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苏州园林集团将发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负责人和时间进度安排,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园林集团高质量发展,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1.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集团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从持续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以各项有力措施推动“两个一以贯之”的落实落地。集团将持续强化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下属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实到位,推动管党治党的压力不断下沉,构建环环相扣、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

  2.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集团党委将着力提高“三重一大”决策质量,强化制度刚性执行,集团党委、纪委将对各基层单位“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不足、不完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强化决策流程制度规范化建设。集团党委将围绕管权、管人、管事和廉洁从业制度机制建设,充分运用纪检监督、法务监督、内审监督、财务监管等各方面专业力量,紧盯项目招投标、专业分包、集中采购、商户管理等重点环节、关键领域,聚焦各单位合规经营、财务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对制度、流程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刚性。同时督促基层单位及时将实践中务实管用的措施手段及时上升为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流程管理。

  3. 强化职责担当,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集团要以“四敢”精神统一思想、提振信心,调动全员担当作为的积极性。注重把握政策策略,融会贯通纪法情理,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精准实施容错纠错,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广大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敢闯敢试、攻坚克难,避免干事多出错多、不干事不出事的逆向思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精力用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具体工作上,营造实干担当、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和良好政治生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助力营造“四敢”浓厚氛围,护航集团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苏州园林集团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是全面梳理、查漏补缺、改革创新的机会,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抓手。集团将切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具体、全面、创造性的贯彻落实,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真正通过整改为园林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政治保证。

中共苏州风景园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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