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位于石湖景区渔家村文旅项目二期31号房屋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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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苏州市苏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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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 |
苏州越城遗址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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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 |
苏州市苏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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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 |
2024年12月10 日 |
挂牌终止日 |
2024年12 月 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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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 )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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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看样 |
看样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方式:13511604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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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需要 |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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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 |
坐落位置 |
苏州市吴中区石湖景区东入口渔家村文旅项目二期31号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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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型 |
商铺 |
所在楼层 |
1-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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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约(m2) |
426.96 |
租期(年)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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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使用现状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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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
毛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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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等 |
景区东入口南侧,靠近停车场;紧临友新高架石湖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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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1.根据苏地拨复【2018】3号拨用土地的批复文件,石湖景区渔家村文旅项目由苏州越城遗址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目前产证尚未办理完成。
2.苏州越城遗址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现委托苏州市苏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最终承租方与苏州越城遗址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苏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三方租赁合同,租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至指定账户。 4.如意向承租人需取得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城管、市场监督、安监、公安等行政许可或备案的,意向承租人应仔细对房屋初始条件是否可以取得该行政许可或备案审慎进行核验和判断。委托方对房屋的初始条件是否可以取得该行政许可或备案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该等商业风险请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5.标的资产整体出租,房屋出租面积约426.96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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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底价 |
512352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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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要求 |
季度支付一次,先付后用。 |
租金调整方式 |
房屋以第一年租金为基础(不考虑免租期),第二年起租金每年环比上浮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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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1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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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用途及要求 |
早点、早茶、轻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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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 |
1.房屋以现状挂牌招租,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及维护,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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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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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 18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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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期限 |
1、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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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保证金 |
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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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