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公告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石湖景区透明船运营项目 | |||
委托方 | 苏州一甲园林运营有限公司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苏州一甲园林运营有限公司 办公会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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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行为 批准单位 |
苏州一甲园林运营有限公司 | ||||
标的资产看样 | 看样联系人:张涛 联系方式:18550089523 | ||||
合作资产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位于苏州市石湖滨湖景区杨堤东侧水域 | |||
资产类型 | 水域使用权 | 所在楼层 | |||
长度 | 约1.2km | 合作期(月) | |||
资产使用现状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合作户优先权 | 否 | ||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 无 | ||||
配套、环境、交通等 | 景区交通方便,公交、地铁可达,有停车场。 | ||||
其他披露事项 | 意向合作方需取得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消防、城管、市场监督、安监、公安等行政许可或备案的,意向合作人应仔细对房屋初始条件是否可以取得该行政许可或备案审慎进行核验和判断。委托方对资源初始条件是否可以取得该行政许可或备案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该等商业风险请意向合作人自行承担。 | ||||
合作条件 | 合作底价 | 80000元/年起 | |||
支付要求 | 合作保底按半年度支付,收益分成按年度结算,先付后用。 | 保底调整方式 | 无 | ||
履约保证金 | 20000元 | ||||
使用用途及要求 | 透明船经营 | ||||
与合作相关的 其他条件 |
1.意向合作方为企业的,合作方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对本次合作行为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2.合作期间的相关证照及手续由合作方自行办理; 3.合作项目不得转包(整体或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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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合作方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合作方若为企业,须满足信誉良好,未被纳入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合作方可将合作资料投递至szyjylshjqlr202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