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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虎丘湿地公园森林背景区耕地使用权公开招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7浏览人数:
招租公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虎丘湿地公园森林背景区耕地使用权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SZHXZB2026-CG-068
委托方 苏州苏园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行为决策审批情况 苏州苏园景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通过
首次挂牌时长 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现场报名,交报名费后领取招租文件。报名地址: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区汾湖路99号狮山总部经济中心7幢3层)。报名联系人:张雯雯;联系方式:0512-69589240。
2、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请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字),企业包括:企业及法人征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最近一期社保证明、租赁用途说明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征信、租赁用途说明等。具体提供材料详见“承租方资格条件”栏。
3、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终止日即9月14日16:30前办理登记报名。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虎丘湿地公园森林背景区
资产类型 耕地 所在楼层 1层
出租面积约(亩) 240 租期(年) 3
资产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是否设置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按现状交付
配套、环境、交通等 西塘河路西侧,台地花园北侧
其他披露事项 1.虎丘湿地公园森林背景区由苏州苏园景区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
2.现状交付。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自行充分调查、踏勘、了解标的地块基础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四至范围、实际面积、沟渠水利、道路交通、灌溉用水、土壤盐碱度、土质肥力、地表及地下障碍物、管道保护范围等),自行承担因基础条件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的种植风险。
3.如意向承租人需取得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城管、市场监督、安监、公安等行政许可或备案的,意向承租人应仔细对地块初始条件是否可以取得该行政许可或备案审慎进行核验和判断。委托方对地块的初始条件是否可以取得该行政许可或备案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该等商业风险请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整体出租,虎丘湿地公园森林背景区耕地使用权租赁项目面积为240亩。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按240亩计,396000.00元/三年(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元整)
租赁期第一年租金底价:350元/亩
租赁期第二年租金底价:650元/亩
租赁期第三年租金底价:650元/亩
其他费用约定 水费按即时价(国家(省)规定的销售水价标准)收取。电费按即时价(国家(省)规定的销售电价标准)收取,变压器和线路等用电损耗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
租金支付要求 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履约保证金 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租赁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指定账户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
使用用途及要求 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种植经营。中标人不得改变其耕地用途,严禁用于非农建设、挖砂、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破坏耕地的行为,严格遵守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相关政策要求。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水费按即时价(国家(省)规定的销售水价标准)收取。电费按即时价(国家(省)规定的销售电价标准)收取,变压器和线路等用电损耗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
2.租赁期间的相关证照及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如需);
3.租赁标的不得转租(整体或部分);
4.严禁将标的资产作为“三合一”场所使用;
5.与委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6.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1)在租赁期内为标的资产购买公众责任险,并为在标的资产内的自有财产购买财产一切险。(2)自行办理(包括工商、税务、消防和卫生等相关手续)经营或组织其他活动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3)在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在标的资产地址上注册成立公司(企业),承诺在标的资产地址上只注册一家公司。(4)未经出租方同意及主管部门审批,不得将经营场所随意扩展到标的物以外的地方,影响任何其他地方及公共利益。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范围须符合本次公开招租业态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意向承租方为法人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意向承租方在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意向承租方为法人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4800 元
交纳期限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须从意向承租方报名时所登记的本单位或本人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次性汇出。
投标保证金处置方式 成为承租方 投标保证金在委托方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支付路径返回。
未成为承租方 投标保证金在招租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支付路径返回。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网期满,
1、若仅有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招租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确认全部满足招租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在委托方见证的前提下,该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2、若有不少于两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招租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确认全部满足招租文件实质性要求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交易服务费收费事项 按《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打6折。
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中标金额的1.5%;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的六折进行计算收取(四舍五入取整)。
其他说明(1 2两条为可选模板) 1、意向承租方报名获得投标资格后,请准时参与招租活动,项目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最终承租方确认后,投标保证金在招租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按原支付路径返回,不计息。
3、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交方(最终承租方/中标人)须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租赁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指定账户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以后各期租金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状况。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状况、瑕疵等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招租标的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参与标的资产公开招租,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瑕疵风险因素和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招租标的当前实际状况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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